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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王己由╱台北報道】
筆名「好奇寶寶」的公民記者江若慈,3年前以「王鴻薇爪牙合營當局財團圈廣慈泛愛院賣領土」為題,在網路平台發表文章,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認為報道不實損害名譽憤而提告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江女未盡公道查證義務,不實陳說侵害王的名望,判江補償1元並在公共電視「PeoPo公民新聞網站」刊登報歉啟事3個月。
江若慈是在2014年7月20日揭橥網路文章,王鴻薇認為,江女曾參加「廣慈BOT開發案何去何從」公聽會,極度清晰早在2011年8月間台北市政府就與廠商解約,底子就沒有標售地上權、移轉利用權等,卻歹意以「爪牙」、「配合財團」、「圈地」、「賣領土」等字眼下標撰文,且在公聽會舉辦3年後的2014年市議員選舉年,揭橥文章侵害她的名譽,影響選情義圖很是較著。 江女反駁,她是評論公共議題,內容是針對公聽會的公平與公正性、廣慈開發案合約內容的不公道,所做善意且恰當評論,不是為損害王的名譽才撰寫。
法官審理認為,北市府在2013年6月5日就取回地盤沒有賣出,也沒人可合營政府或財團圈地賣國土,沒有江女所寫的事實存在,且她在刑案偵察時自承未介入廣慈開辟案的申明會;看到的資料也未提及王可能與該開發案相幹財團有所掛勾等內容,明顯事先未作合理查證,登載的題目文字報道已讓王的社會評價受損,應負侵權傷害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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